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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全省建筑业现场管理岗位专业知识统一考试有关事项的通知

建人教发[2005]16号

各市建委(建设局),绍兴市建管局,温州市政园林局,宁波城市管理局,省属有关单位:

    经研究,现将施工员等建筑业现场管理岗位专业知识统考安排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岗位专业知识统考范围

    施工员、质检员、安全员、材料员[包括土建、安装(民用建筑)、市政3个专业]、监理员(包括土建、安装、市政、园林4个专业)。

    二、报考人员条件

    (一)施工员、质检员、安全员、材料员岗位专业知识的报考条件

  1、具有高中或非本专业中专学历,两年以上工作经历。

  2、具有本专业或相近专业中专以上学历,一年以上专业工作经历者,可免考专业基础课。

  3、身体健康,能胜任岗位工作。

  (二)监理员岗位专业知识的报考条件

  1、具有相关专业中专以上学历,一年以上专业工作经历。

  2、身体健康,能胜任岗位工作。

  三、统考科目

  根据《浙江省建筑业现场管理岗位专业知识考试大纲》,施工员、质检员、安全员、材料员岗位专业知识统考4门,分别为专业基础知识(一)、(二)和专业管理实务(一)、(二);

  监理员岗位专业知识统考2门,分别为《监理理论、法规与实务》和《三控制》。

  四、统考时间和报名时间

  统考时间为2005年4月16日、17日(详见附表1)。

  报名时间为2005年3月21日至4月1日。

  五、统考组织及程序

  1、考试由我厅统一组织,具体工作委托浙江建设培训中心、省建管局负责实施。

  2、各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落实考试报名组织单位、属地考生的备案、考点的安排落实和考场纪律监督管理等相关工作。

  3、考试报名使用网上报名方式,并统一由考试报名组织单位实施数据上传。虽未参加培训,但符合报考条件者,考试报名组织单位应予办理报名手续,并按规定的收费标准代收考务费。

  4、为保证考试工作正常开展,严肃考试纪律,原则上考生人数在100人以上方可设立考点,请各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省属有关单位严格把关并报我厅核定。

  5、考场应使用专用教室(每试场25人),原则上不使用阶梯教室等非专用教室(如特殊情况确需安排非专用教室的,应同排隔开2个座位以上设置座位,并配备同比例的监考人员),实行一人一桌,配备2名监考人员。

  6、试卷由设考点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凭介绍信领取,领卷和收卷时间按原办法实行,试卷管理严格按保密程序进行,严禁泄密等违规行为发生。

  7、考试成绩由省建设培训中心统一出具,考试报名组织单位凭考试成绩表和属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介绍信到我厅办理《建筑业现场管理岗位专业知识考试合格证书》,省属单位可直接到我厅办理。该证书可作为建筑业企业聘用施工员、质检员、安全员、材料员、监理员等岗位人员的知识和能力证明。

  8、为维护网络数据管理,确保数据安全,考试报名组织单位应履行我厅信息中心会员管理制度。

  六、各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应加强对考前培训的指导和监督管理,我厅将委托省建设行业人力资源管理协会对该项目培训单位实行网上公示制度。严禁只收费不培训或影响培训质量等损害培训人员利益的现象。

  七、考试收费

  按省物价部局、省财政厅浙价费(2001)135号文核准的考务费标准收取,即20元/人.门。收费帐号:浙江省省本级财政专户结算分户,帐号:330613500261289530401,省建行业务经营部,电汇请注明省建设厅考务费。

  附件1、考试日程表

    2、相关专业对应表

                           二○○五年一月十四日

考试日程表、相关专业对应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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