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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成立宁波市促进建筑业企业资质晋升与对外拓展领导小组的通知

甬建发〔2009〕262号

各县(市)、区建设、交通、水利、外经贸、电业主管部门,各有关单位:

    为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贯彻落实“服务企业、服务基层”具体要求,落实市委市政府“保增促调”工作要求,进一步推进我市建筑业持续健康发展,根据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建筑市场监管与服务促进建筑业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浙建建〔2009〕80号)和市政府《关于加快建筑业转型发展提升发展的若干意见》(甬政发〔2009〕80号),经研究,决定成立宁波市促进建筑业企业资质晋升与对外拓展领导小组。现将领导小组名单及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领导小组及工作机构

    成立宁波市促进建筑业企业资质晋升与对外拓展领导小组,由市建委主任郑世海任组长,市建委总工程师倪炜、市交通局副局长徐国光、市水利局副局长叶立光、市外经贸局副局长李新华、市电业局副局长曹杰人任副组长,市建委市场处、市交通局建管处、市水利局质监站、市外贸局外经处、市电业局基建处负责人任成员。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作为领导小组的办事机构。办公室设在市建委市场处,由市场处副处长(主持工作)高波兼任办公室主任,市交通局建管处、市水利局质监站、市外贸局外经处、市电业局基建处负责人兼任办公室副主任,市建委质安处、市建筑安装管理处、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相关行业协会负责人为成员。

    二、主要工作职责

    领导小组负责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加快建筑业发展的有关政策、措施,指导各县(市)、区开展促进建筑业企业资质晋升与对外拓展扶持工作;研究部署、综合协调全市促进建筑业企业资质晋升与对外拓展扶持专项工作;研究处理与促进建筑业企业资质晋升和对外拓展扶持工作有关的其他重要问题。

    领导小组办公室承担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提出促进建筑业企业资质晋升与对外拓展政策和措施的建议;督查落实领导小组会议议定事项;承办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三、主要工作内容

    (一)优化产业结构调整。完善建筑业现代产业体系,鼓励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企业向交通、水利、电力等国家重点投资方向和专业领域拓展。鼓励企业向工程总承包企业和工程项目管理公司方向发展。

    (二)鼓励企业晋升资质。支持企业整合资源,创造条件,晋升资质等级。积极与上级行业主管部门沟通,通过邀请部门相关负责人或行业内权威专家进行专题讲座等方式,让管理部门和企业及时掌握行业发展动态和企业资质发展方向。指导和帮助企业做好资质就位工作。

    (三)鼓励企业拓展市场。通过与当地政府沟通,召开企业推荐会等形式帮助企业向外开拓市场。全面实施“走出去”战略,构建“走出去”信息服务平台,及时发布国外建筑市场有关信息。

四、其他工作要求

    (一)各地应参照市促进建筑业企业资质晋升与对外拓展领导小组的工作职责与内容,尽快建立相应的组织领导机构,开展促进建筑业企业资质晋升与对外拓展工作。

    (二)各专业部门要结合本部门实际,认真贯彻落实建筑业发展扶持政策,为促进建筑业企业资质晋升与对外拓展提供有力保障。

    

                    

                            宁波市建设委员会

                            2009-11-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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