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给水排水质量控制基本要求

  (一)给水排水

  1.质量控制基本要求

  1)给水、排水施工单位应具有相应的资质,参建相关人员应具备相应岗位资质证书,施工之前应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报项目监理部审批。

  2)给水、排水工程的主要材料、成品、半成品、配件、器具和设备必须具有中文质量合格证明,进场时施工单位应验收其品种、规格、外观和包装,并向项目监理部申请报验。

  3)主要器具和设备必须有完整的安装使用说明书。

  4)阀门安装前,应抽样做强度和严密性试验,对于安装在主干管上起切断作用的闭路阀门,应逐个做强度和严密性试验。

  5)管道上使用的冲压弯头,其外径应与管道外径相同。

  6)管道穿过地下室外墙,应有防水措施。当建筑物有严格防水要求时,必须采用柔性防水套管。

  7)管道穿过结构伸缩缝、抗震缝、沉降缝时,应根据情况采取下列保护措施:

  a)在墙体两侧采用柔性连接。

  b)管道上下留设不小于150mm的净空(不计入保温层厚度)。

  c)在穿墙处做成方形补偿器,水平安装。

  8)建筑结构施工阶段,施工、监理均要对预留孔、预埋件位置、尺寸、标高进行复核,确保其准确性。

  9)金属管道立管管卡安装应符合下列规定:

  a)层高小于或等于5m,每层必须装一个。

  b)楼层大于5m,每层不得少于2个。

  c)管卡安装高度,距地面1.5-1.8m,同一房间管卡应安装在同一高度上。

  10)管道穿过墙壁和楼板,应设置金属或塑料套管。穿楼板套管的顶部应高出装饰地面20mm;厨、卫室内套管顶部应高出装饰地面50mm。

  管道的接口不得设在套管内。

  11)螺纹连接管道安装后的管螺纹根部应有2-3扣外露,多余的麻丝应清理干净并做好防腐处理。

  12)压力管道和设备应做水压试验;非压力管道和设备应做灌水试验。

  13)当采用二次安装工艺时,第一次安装应在管道上做好顺序标记。

  2.室内给水系统

  [适用于工作压力不大于1.0Mpa的室内给水和消火栓系统]

  1)生活给水系统所涉及的材料必须达到饮用水卫生标准。

  2)管径小于或等于100mm的镀锌钢管应采用螺纹连接,套丝扣时破坏的镀锌层表面及外露丝扣部分应作防腐处理;管径大于100mm的镀锌钢管应采用法兰或卡套专用管件连接,镀锌钢管与法兰的焊接处应二次镀锌。

  3)给水立管和装有3个或3个以上配水点的支管始端,均应安装可折卸的连接件。

  4)冷、热水管道同时安装应符合:上、下平行安装时热水管应在上方;垂直平行安装时热水管应在左侧。

  5)室内给水管道水压试验必须符合设计要求。当设计未注明时,试验压力应为工作压力的1.5倍,但不得小于0.6MPa。

  6)生活给水管道在交付前必须冲洗和消毒,经有关部门取样检验,并出具检测报告。

  7)室内直埋给水管道,应做防腐处理(塑料管、复合管道除外),防腐层材质和结构按设计要求。

  8)室内消火栓系统安装完成后,应做实地试射检查——取屋顶层试验消火栓和首层取二处消火栓做射水试验。

  9)箱式消火栓安装,栓口应朝外,并不应安装在门轴侧。栓口中心距地面为1.1m。

  10)水泵试运转的轴承温升必须符合设备说明书的规定。

  11)敞口水箱应做满水试验,密闭水箱(罐)应做水压试验。

  满水试验观察24h,应不渗不漏;水压试验在试验压力下10min压力不降,不渗不漏。

  12)水箱溢流管和泄放管应设置在排水地点附近,但不得与排水管直接连接。

  13)立式水泵可设减振垫等减振装置,但不应采用弹簧减振器

  3.室内排水系统

  1)埋地或隐蔽的排水管道在隐蔽前必须做灌水试验。灌水高度应不低于底层卫生器具的上边缘或底层地面高度。

  合格标准:满水15min后再灌满水,观察5min,液面不下降,管道及接口无渗漏。

  2)排水塑料管必须装设伸缩节。在设计无要求的情况下,伸缩节间距不得大于4m。

  3)排水主立管、水平干管均应做通球试验。球径不小于排水管管径的2/3,通球率必须达100%。

  4)生活污水管,在立管上每隔一层应设置一个检查口,但在最底层和有卫生器具的最高层必须设置;连接2个及2个以上大便器或3个及3个以上卫生器具的污水横管上应设置清扫口;转角小于135°的污水横管上,应设置检查口或清扫口;污水横管的直线段,按设计要求距离设置检查口或清扫口。

  5)金属排水管固定件间距应满足:横管不大于2m,立管不大于3m,楼层小于或等于4m,立管可安装一个固定件。污水立管底部的弯管处应设支墩,或采取固定措施。

  6)排水通气管不得与风道或烟道连接,在经常有人停留的平屋顶上,通气管应高出屋面2m。

  7)用于室内排水的水平管道与水平管道、水平管道与立管的连接,应采用45°三通或45°四通和90°斜三通或90°斜四通。立管与排出管端部的连接,应采用2个45°弯头或曲率半径不小于4倍管径的90°弯头。

  8)安装在室内的雨水管道应做灌水试验,灌水高度必须到每根立管的上部的雨水斗。要求试验持续1h,不渗不漏。

  9)雨水管道不得与生活污水管道相连接。

  以下为专用条款:

  a)高层建筑中,明设排水塑料管道应按设计要求设置阻火圈或防火套管。

  b)未经消毒处理的医院含菌污水管道,不得与其他排水管道直接连接。

  c)饮食业工艺设备引出的排水管及饮用水箱的溢流管,不得与污水管道直接连接,并应留出不小于100mm的隔断空间。

  4.室内热水供应系统

  [适用于工作压力不大于1.0MPa,热水温度不超过75℃的室内热水供应管道。]

  1)供热系统安装完成,在管道保温之前应进行水压试验。当设计无具体要求时,试水压力应为系统顶点压力值加0.1MPa,同时在系统顶点的试验压力不小于0.3MPa。

  2)供热水管道直线段过长时,应按设计要求设置补偿器。

  3)温度控制器及阀门应安装在便于观察和维护的位置。

  4)供热水管道应按设计规定做好保温。

  5)敞口水箱的满水试验和密闭水箱(罐)的水压试验必须符合设计和施工质量验收规范规定。

  5.自动喷水灭火系统

  [本节内容对于给排水工程的其他子分部,具有相对独立性,适用于消防工程监理规划、监理实施细则的编制]

  (1)质量控制基本要求

  1)自动喷水灭火系统的施工必须由具有相应消防工程施工等级资质的施工队伍承担,施工单位应有健全的质量管理体系和质量检验制度。

  2)工程开始之前,施工单位应编写专项施工方案,按照“施工现场质量管理检查记录”要求做好施工现场的各项准备工作,报项目监理机构审查。

  (2)材料设备现场检查的特殊要求

  1)喷头、报警阀组、压力开关、水流指示器、消防水泵、水泵接合器等系统主要组件,应经国家消防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检测合格;稳压泵、自动排气阀、信号阀、多功能水泵控制阀、止回阀、泄压阀、减压阀、蝶阀、闸阀、压力表等,应经相应的国家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检测合格。

  2)闭式喷头密封性试验,每批中抽查1%,但不得少于5只,试验压力为3.0Mpa;保压时间不得少于3分钟。

  3)报警阀应逐个进行渗漏试验,试验压力取额定工作压力的2倍,要求保压时间5分钟,阀瓣处无渗漏。

  (3)系统安装

  1)消防吸水管不能用没有可靠锁定装置的蝶阀,吸水管水平管段上不应有气囊和漏气现象。

  2)消防水泵接合器:

  a)墙壁消防水泵接合器安装高度宜为0.7m,与墙上的门窗孔、洞的净距离不应小于2.0m,且不应安装在玻璃幕墙下方。

  b)地下消防泵接合器安装时,进水口与井盖底面的距离不得大于0.4m,且不应小于井盖的半径。

  3)支吊架与喷头间距不宜小于300mm,末端喷头距吊架不宜大于750mm直线段相邻喷头间应有吊架。

  4)配水干管配水管应做红色或红色环圈。

  5)喷头安装应在系统试压冲洗合格后进行。

  6)报警阀组应安装在便于操作的明显位置,水力警铃应安装在公共通道或值班室附近外墙上,水流批示器应垂直安装在水平管段上。

  7)减压阀应在供水管网试压冲洗合格后安装,水流方向应与管网水流方向一致,在其进水侧应装过滤器。可调式减压宜水平安装,比例式减压阀宜垂直安装(如需水平安装时单呼吸孔孔口应向下,双呼吸孔孔口应成水平。)

  (4)试压和冲洗

  1)试验介质:洁净水。

  (注:干式喷水灭火系统、预作用喷水灭火系统还应进行气压试验。)

  2)试验压力和时间按《自动喷水灭系统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261-2005)规定。

  3)冲洗宜分区分段进行,冲洗水流流速应≥设计水流速。

  (5)调试

  1)水源测试:

  a)核实消防泵接合器供水能力试验;

  b)消防水泵接合器供水能力试验;

  2)消防水泵调试:手动、自动启动30秒内投入正常运行,切换电源、切换备用泵30秒内能正常工作。

  3)稳压泵调试:模拟设计条件,立即启动,自动停止。

  4)报警阀调试:

  a)湿式:试水处放水一报警阀动作一水力警铃报警一水流指示器输出电信号一压力开关接通。

  b)干式:开启试验阀报警启动时间、压力、水到出口的时间应符合设计要求。

  5)联动试验:

  a)湿式:末端试水装置放水,水流指示器、报警阀、压力开关、水力警铃动作并发出相应信号。

  b)干式:启动一只喷头(或模拟)排气,报警阀启动、压力开关水力警铃动作并发出相应信号。

  c)预作用系统雨淋系统水幕系统,模拟火灾信号,系统动作。

  (6)系统工程验收

  建筑自动喷水灭火系统施工和监理,在执行《建筑给水排水及采暖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42-2002)的同时,应按照《自动喷水灭火系统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261-2005)要求,单独组织子分部和分项工程的施工质量验收,做好施工过程质量检查、系统试压、系统管网冲洗、系统联动试验、质量控制资料检查等专项记录,单独提供系统的供水水源验收、消防泵房验收、消防水泵验收、报警阀组验收、管网验收、喷头验收、消防水泵接合器充水试验、系统放水试验、系统灭火功能试验等各种消防工程技术资料。

  6.卫生器具安装

  1)卫生器具交工前应全数做满水和通水试验。

  2)有饰面的浴盆,应留有通向浴盆排水口的检修门。

  3)卫生器具的支、托必须做好防腐,安装要平整、牢固,与器具接触紧密、平稳。

  4)卫生器具给水配件应完好,接口严密,启闭灵活。

  7.室外给水管网

  1)给水管道应敷设在冰冻线以下,最小敷设深度为500mm,当穿越道路时不得小于700mm。

  2)室外给水管网必须进行水压试验。试验压力为工作压力的1.5倍,但不得小于0.6MPa。

  3)埋地镀锌钢管,钢管必须按要求做好防腐。

  4)室外给水管道完成后,必须进行冲洗,饮用水管还应在冲洗后进行消毒,由有关部门进行检测并提供检验报告。

  5)管道上的闸阀,安装前应做好启闭检验(宜进行解体检验)。

  6)消防水泵接合器的安全阀和止回阀应启闭灵活,安装位置和方向正确。

  8.室外排水管网

  1)室外排水管道的标高、坡度必须符合设计要求,严禁无坡或倒坡。

  2)雨天不宜进行接口施工。

  3)管道安装时,应随时清除管道中的杂物。

  4)管道填埋前必须按排水检查井逐段做灌水试验和通水试验,观察时间不小于30min。

  5)排水铸铁管道,当设计无具体要求时,安装前应除锈、涂二遍石油沥青漆。

  

  



本文已被阅读 377 次     2010-10-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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