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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2021年宁波市住房城乡建设工作要点的通知

各区县(市)、功能园区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局属各单位、机关各处室:

现将《2021年宁波市住房城乡建设工作要点》予以印发。请各地、各单位(处室)结合实际,认真组织落实,确保全市住房城乡建设系统年度各项工作落到实处、取得实效。

宁波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1年2月22日

2021年宁波市住房城乡建设工作要点

2021年是建党100周年,是“十四五”开局之年。全市住房城乡建设总体要求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扛起忠实践行“八八战略”、奋力当好“重要窗口”模范生的住建担当,围绕“拥江揽湖滨海”空间战略、紧扣“一主两副多节点”空间布局,全力实施“强基住建、品质住建、人民住建、数字住建、铁军住建”五大行动,奋力建设美丽宜居的现代化滨海大都市。

一、牢牢巩固“全域统筹”成果

1、进一步理顺权责边界,细化配套政策,搭建管理平台,聚力巩固城建“全域统筹”和“集中财力办大事”工作成果,抓好全大市公共设施管理业投资管理。

2、科学制订年度城建计划,统筹在建快速路和新开工项目的时序衔接,兼顾与关联项目的科学排布,确保与重大平台、重点板块建设同频共振。

3、开展《市域道路交通体系战略研究》《城市基础设施规划建设管理体制机制融合发展研究》,出台城建项目管理办法等“1+X”配套制度。

4、按照“五结合四同步”要求,做好轨道沿线道路功能恢复和环境综合整治。

二、持续驱动“双快交通”引擎

5、严格落实“一项目一方案”清单制度,接续打造“双快交通”系统,建立项目督查机制、月度通报机制和年度投资考核机制,力争完成城建投资82亿元。

6、建成快速路里程9公里,完成世纪大道快速路(东明路-永乐路)、环城南路西延(薛家路-汇士路)、新典桥等工程。

7、开工建设鄞州大道快速路,加快推进鄞州大道-福庆路快速路(东钱湖段)、环城南路西延二期、西洪大桥、姚江大桥拓宽、中兴大桥后通段等工程,加快甬江北岸滨江大道、南外环东延及梅山快速路等项目前期,谋划中心城区与余慈片区的快速通道项目。

8、建成投运轨道交通5号线一期,推进2号线二期后通段、3号线二期等工程建设,启动第三轮轨道交通建设项目,争取6、7、8号线全部开工建设,同步完成《宁波市轨道交通建设管理办法》修订。

三、加快开发“立体空间”效益

9、完成地下空间专项规划编制,制订《宁波市地下综合管廊管理条例》,出台地下综合管廊有偿使用政策。

10、力争建成姚江新区综合管廊一期工程(广元大道),续建世纪大道(东明路-逸夫路)、鄞州大道-福庆路等项目15.7公里,深入谋划姚江新区综合管廊一期工程(邵渡路)等管廊项目32.4公里,加快重点片区管廊系统成网布局。

11、推进城镇污水处理“提质增效”三年行动和河道水环境整治“截污”行动,继续开展雨污分流改造,建成投用北区污水处理厂三期2号主干管。

四、提质提速滨水空间建设

12、实施甬江两岸改造提升工程,力争建成甬江东岸财富中心段绿化景观工程、新典路以南滨江绿化带工程,加快文创港核心段滨江水岸、甬江南岸七期、姚江南岸滨江休闲带、奉化江东岸滨江景观带工程建设。

13、启动甬新河、小塘河、中塘河、西塘河等项目建设,建成东部新城中央公园、明湖公园、望京门遗址公园、长春门文化公园。

14、编制完成《宁波市绿道网建设规划(2021-2035)》,新建成绿道140公里以上。常态化推进海绵城市建设,打造一批海绵城市标志性工程,确保全市新增5%以上的城市建成区面积达到海绵城市要求。

五、注重老旧街区品牌提升

15、强化街区更新规划引领和顶层设计,探索建立社会力量参与、金融机构支持、存量资源整合等长效机制,健全完善城市更新工作机制,实施全市更新项目入库、方案评审、计划编制、过程跟踪的全流程管理。

16、开工建设天一商圈东渡路街区,打造三江口一小时步行圈。加快推进北仑星阳片区、镇海白龙西门片区等更新项目,启动鄞州华严街区、海曙孝闻片区、江北压赛堰片区等更新项目。

六、提质增效美丽城镇建设

17、建立完善任务清单制和市县两级评价制度,全年推动106个乡镇基础设施建设,争创10个省级样板乡镇、10个市级样板乡镇。

18、深入实施“十百千”农房建设工程,启动农房改建示范村40个,完成4万平方米农房改建,启动10个“浙东民居”样板村建设,实施省级美丽宜居示范村25个,传统村落风貌提升4个。

19、建立健全农房建设管理体系,全面推广农村危旧房屋保险、农村危旧房屋动态监测服务,并开展新一轮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

20、全年建设镇级污水管网150公里以上,全面提升农污设施建设运维水平,推进300个农污设施新建改造项目。

七、建立健全“租购并举”住房供应体系

21、坚守“房住不炒”定位,推进市、区(县)市两级城市主体责任落实,建立完善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长效机制,落实“稳地价、稳房价、稳预期”主体责任。

22、建立完善房地产市场监测分析专业机构和工作体系,确保新建商品住宅价格指数、住宅用地价格指数等核心指标保持平稳。

23、扎实推进国家住房租赁试点,建立中央资金奖补和项目管理制度,高质量完成房源筹集、企业培育、平台完善等阶段性目标。

24、落实租赁住房单独供地各项工作,全年新增和盘活租赁住房各2万套(间),出台新宁波人阶段性住房政策,继续做好长租公寓整治,确保住房租赁市场健康稳定。

八、织密织牢“全域覆盖”住房保障体系

25、修订完善公共租赁住房管理政策,开展共有产权房试点,深入推进住房保障城乡一体化。

26、继续推进人才安居工程,做好人才安居专用房房源筹集,并建立常态化管理机制。

27、完成棚户区改造年度任务,全力推进房屋征收遗留项目攻坚清零,加快土地出让节奏,强化债券资金使用监管。

28、加强房屋安全管理,推进城镇房屋常态化网格化监管,实现“保险+服务”动态巡查全覆盖。

29、优化公积金便民服务,深化提前还贷“一件事”服务,推广“无证明”办理租房提取业务,探索公积金业务跨区域办理,助力提速甬舟一体化。

九、落实落地“统筹联动”住房改造体系

30、建立老旧小区改造项目库,把多层住宅加装电梯、住宅小区“污水零直排区”创建等工作纳入老旧小区改造目标管理体系。全年力争完成老旧小区改造1200万平方米,完成电梯加装100台,创建住宅小区“污水零直排”项目120个。

31、统筹相邻小区及周边片区的联动改造,积极推进存量资源整合利用和片区服务设施、公共空间共建共享。

十、系统化构建“数字住建”大格局

32、成立信息化工作领导小组及工作专班,修订出台信息化建设管理办法及配套细则,实现“全过程建设工程监管、全生命周期房屋管理、全覆盖行业信用评价、全要素感知协同办公”四大核心目标的“数字住建”体系。

33、启动建筑工程数字化监管改革,推进建筑信息模型(BIM)和城市信息模型(CIM)技术协同应用,加快实现全行业“信用一个库、监管一张网、决策一张图”。

十一、数字化赋能“宁波建造”新发展

34、完善建设工程数字造价信息子模块,试点应用基于BIM技术的区块链协同管理平台,实现装配式建筑全过程信息化监管。构建全覆盖的建筑行业信用评价体系,强化建筑市场与施工现场“两场”联动,全面建立从管理人员到一线工人的信用档案和实名制考勤制度。

35、推进绿色建筑品质提升,加快高星级绿色建筑规模化发展。加快出台新一轮建筑业扶持政策,推进工程总承包与全过程咨询发展。全年建筑业总产值力争超过3150亿元,同比增长3%以上,增加值占全市GDP比重保持在5%以上。

十二、数字化助力安质监管广覆盖

36、建立建设工程在线监管一体化信息子模块,实现全市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管理的协调联动和信息共享。

37、创新预拌制品和预制产品质量监管手段,启动“驻厂在线监造”试点。实施“防危大、防高坠、防死角盲区”安全提升工程。

38、完善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体系,推广工具式模板支撑体系运用,深化“智慧工地”建设,健全起重机械“保险+服务”创新体系。

39、严格实行工程质量差异化监管,常态化执行工程质量形势分析报告制度,持续强化全装修住宅、轨道交通工程等质量监管,加强“创优创标”实施过程监管服务。

十三、数字化引领物业行业规范化

40、开发建设覆盖全大市的“1+N+2”物业管理信息平台,并接入物业信用信息管理、物业专项维修资金管理、房屋使用安全管理、业主投票决策、业主满意度调查等信息化业务。

41、健全物业行业信用管理机制,规范前期物业招投标管理。修订出台物业服务标准和合同示范文本,建立健全优质优价、质价相符的服务评价机制,鼓励“物业服务+生活服务”模式。

42、推动出台《宁波市住宅小区物业管理条例》和系列配套政策,启动修订物业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

43、完善物业管理顶层设计,探索实施物业管理融入社会基层治理体系新模式。

十四、践行高标准从严治党

44、坚持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党员干部,健全完善周二夜学、中心组领学、基层党组织跟学等理论学习常态化机制,精心筹划建党一百周年纪念活动,引导党员干部重温党的光辉历程,永葆初心使命。

45、统筹推进住建系统各层级各领域党组织建设,引领带动行业人才集聚和行业协会党的建设,开展“六有一好”红色工地创建,推进物业行业“党建引领社区治理”各项工作,助力党建品牌和模范党支部创建。

46、健全完善干部培养考核机制,树立实干实绩导向,优化干部结构,增强整体功能和战斗力。实施青年党员骨干培养培训计划,加大干部交流力度,提振干事创业精气神。

47、深入推进“法治住建”“清廉住建”建设,常态化开展廉政警示教育和廉政文化进阵地活动,始终保持共产党人的高尚品格和廉洁操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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